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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科二科三智能考五次_科二科三预约不能超过几次?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

2023-10-20 12:13:00 57 0条评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为什么科二科三智能考五次_科二科三预约不能超过几次?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科二科三是不是一共5次
2.科二科三预约不能超过几次?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
3.驾考新规科目二科目三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什么意思?
4.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

科二科三是不是一共5次

为什么科二科三智能考五次_科二科三预约不能超过几次?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

科二科三不是一共5次机会,是各有5次机会。

科二和科三一共有10次考试机会,每个都有5次!科二和科三是驾照考试里面最难的两个科目,只要顺利通过了科二和科三,就相当于驾照拿到了99.99%。

相关条例: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解读:在3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所以即将考试的学员,要好好珍惜前4次的考试机会,不要将最后的希望押在最后第5次的考试机会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科二科三预约不能超过几次?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

科二科三一共几次机会?

科目二科目三预约次数均不得超过五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各有5次考试预约的机会,科二和科三任何一个科目预约次数超过5次后,将无法再次预约考试,且已经通过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作废,需要重新报名从头开始。

科二和科三一共考5次吗?

科二和科三各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

科目二和科目三连考的利弊

“利”在于时间成本的节省,科目二科目三连考通过后,有些地区接着直接就科目四,然后当天拿证,这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学车的时间成本。“弊”在于时间比较紧,来回赶场心理压力大,且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节奏不同,可能会影响考试发挥,但这些都不是多大的问题。

驾考新规科目二科目三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什么意思?

有学员问科二科三预约不能超过几次,其实科目二和科目三都不限次数的预约,有些学员预约多次都没能成功,而有些学员预约成功了,因个人原因取消预约。这里要说的是,多次取消预约的,会影响到下次预约的成功率。

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解读

科目二和科目三总共有5次考试机会,考试一次,不合格的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仍不通过的,终止本场考试,考生可以在10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对于预约成功而缺考的,按不合格处理,也就是说浪费了一次考试机会。科目二或科目三第5次考试不合格的,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需要重新报考驾照,从科目一开始考起。

如今科目二采用电子考试,评分项都是由系统亲自完成的,所以不存在市面上那些包过的说法,能说出来基本能判定为骗子,所以学员们多加心眼,不要上当受骗钱财。而科目三部分项目是电子评分,一部分由考官评分。

科目二和科目三都是实操性很强的科目,学员们也没必要过于紧张,掌握好教练的方法,多思考其中的要点,并且多练几次熟能生巧,考试时做到胆大心细,以平时训练的心态对待考试,相信也能轻松通过科三的。

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

科目二科目三预约次数当然是各不超过五次,同时每一次考试都有一次补考的机会,预约一次有两次考试机会,5次预约就有十次机会了。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科二科三一共五次新规是每个科目各不超过5次。具体说明如下:科目二和科目三总共有5次考试机会,考试一次不合格的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仍不通过的终止本场考试,考生可以在10日后重新预约考试。对于预约成功而缺考,按不合格处理,也就是说浪费了一次考试机会。科目二或科目三第5次考试不合格,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需要重新报考驾照,从科目一开始考起。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一、科二考场考试项目作出以下调整:

1、起步时未完全关闭车门扣100分;

2、不松驻车制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扣100分;

3、曲线行驶中途停车扣5分;

二、科目三考场考试项目作出以下调整:

语音部分

1、取消“请考生在60秒完成安全上车准备”的语音;

2、取消“起步完成”的语音;

3、取消“会车完成”的语音;

4、取消“变更车道完成”的语音;

5、取消“请返回原车道”的语音;

6、取消“掉头完成”的语音。

操作部分

1、上车流程改变:考试开始前车辆处于熄火状态→考生上车就坐→安全员点击“开始考试”→语音提示“请开始考试”,考生下车做上车准备动作(逆时针绕车一周按钮,上车系安全带)→语音提示“请先启动发动机,开始模拟夜间灯光考试”→按语音提示考试→考试完成;

2、当天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模拟灯光项目通过且成绩上传成功的,第二次补考不需要重考该项目,具体按语音提示操作;

3、左转弯,右转弯,掉头项目增加转向灯检测区域,项目完成后必须关闭相应的转向灯(手动回灯或自动回灯都可以);

4、3公里考试路程内,速度要求至少达到一次:4挡30码且必须持续5秒;

5、超车项目要求加速,进入超车道后速度要比原速度提升5km/h;

6、连续变更车道行驶时间需要大于6秒或者行进30米。

7.超车项目必须完成一个完整的超车动作并返回原车道,不允许直接从超车道通过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