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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分为什么赔偿_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有什么

2024-03-03 09:35:48 47 0条评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强险分为什么赔偿_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有什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交通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内容?
2.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有什么
3.交强险赔什么?

交通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内容?

交强险分为什么赔偿_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有什么

一、交通强制保险 赔偿标准 包括什么内容? 交通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包括的内容有:死亡 伤残赔偿 限额; 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这三项。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 伤残 费用所承担的最高 赔偿金 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的具体赔偿项目包括: 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护理费 、康复费、交通费、被 抚养 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 精神损害 抚慰金。 2.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等抚慰金可以在 交强险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获得赔偿。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2.必要合理后续费用可以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获得赔偿。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二、交强险的定义是什么 交强险即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通强制保险赔偿涉及到三个大的方面,而三个大的方面中也包含很多子项目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这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应该就是关于医疗赔偿的问题。事实上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根据车主购买的交通强制保险项目,并结合事故情况进行合理的评估和理赔。

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有什么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三、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参加保险的车辆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以下自然灾害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赔偿项目:包括事故中车辆自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交强险赔什么?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如果当事人因该交通事故而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还要承担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等这些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因该交通事故而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对于驾驶人无证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因人身伤亡而发生的费用,不需赔偿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百度百科——机动车交强险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