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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质量问题赔偿标准_新车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赔偿三倍

2023-10-20 10:09:03 142 0条评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新车质量问题赔偿标准_新车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赔偿三倍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是什么?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是什么?

新车质量问题赔偿标准_新车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赔偿三倍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是什么?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新规明确指出,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而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新规对消费者“退货换货”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要求。新规明确指出,消费者更换或者退货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向销售者支付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赔偿费的计算方法如下:赔偿费=车价(元)×里程(公里)/1000(公里)×N其中,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上明示。与2013版相比,新规将补偿系数N由“0.5%-0.8%”调整为不超过0.5%。新规中,降低了销售者向符合“7天退换货”要求的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费用上限。通过降低使用补偿系数,进一步降低消费者在还车时向卖家支付的使用补偿费用。新规对经营者的三包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新政规定,销售者为消费者退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车辆登记费、安装装修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损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和其他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家用汽车产品维修企业,并以此作为拒绝承担三包的理由。不仅如此,新规将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修理5次以上,或35天以上更换整车的限定条件,降低为4次、30天。 @2019

答:发现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后,经过销售单位和厂家会诊,如果不能满足产品功能和使用状况,这时可以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实行维修、退货和赔偿等处理。

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8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0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